哈萨克斯坦粮食出口:单据、交货条件、中国市场
出口批次需要哪些单据,EXW、FCA、CPT和DAP有何区别,以及对华出口有哪些要求。
哈萨克斯坦小麦销往何处
2026年1—9月,哈萨克斯坦出口小麦610万吨,同比增长15%。主要买家:乌兹别克斯坦(380万吨)、塔吉克斯坦(100万吨)、阿富汗(66.3万吨)、伊朗。2026/27年度开始以来,已向中国发运粮食37.3万吨。
基本单据清单
- 出口合同:作物、等级和质量指标、交货条件、价格和币种、付款方式、质量验收、仲裁。金额超过5万美元(等值)的合同须在银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号,此后须遵守外汇收入汇回期限。
- 植物检疫证书:egov.kz上有“签发检疫物出境植物检疫证书”政务服务说明。证书在货物通过植物检疫检查后签发,程序和时限见该服务页面。
- 原产地证书:独联体国家使用СТ-1格式,其他国家根据买家或进口国要求使用A格式或一般格式。据2014年资料,证书由“阿塔梅肯”国家企业家协会下属中心签发。现行签发机构请向地区企业家协会确认。
- 货物报关单:出口报关,通常通过报关代理办理。
- 质量证书(由认可实验室出具)、运输单据(国际铁路货协运单СМГС或CMR)及电子发票。
交货条件(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
- EXW:卖家在自己的仓库或粮库交货,运输和出口手续由买家负责。对农户来说这是最简单的方式,但价格最低。
- FCA:卖家在约定地点(如火车站)将货物交给买家指定的承运人,并自行办理出口手续。风险在交货时转移给买家。
- CPT:卖家支付至目的地的运费,但风险在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即转移给买家。
- DAP:卖家将货物运至约定地点并承担到达前的风险,不含卸货。对卖家而言这是成本最高、风险最大的交货条件。
中国的要求
- 对华出口依据哈萨克斯坦农业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签署的植物检疫议定书进行(GACC)。已签署议定书的作物包括小麦、大麦、玉米、亚麻及其他若干作物。
- 出口商和粮库必须列入中国海关总署(GACC)注册名单。名单由哈萨克斯坦农业部担保提交,并在海关总署网站公布。据2023年数据,名单中共有1718家哈萨克斯坦企业,涉及多种产品。
- 货物必须符合议定书的检疫要求,并在边境接受查验。
- 自2026年9月起,由哈萨克斯坦粮食合同公司参与建设的中哈粮食电子交易平台(ckt.grainmarket.com.cn)正式运行。平台注册免费,以人民币结算。
重要提示
- 哈萨克斯坦会不定期实施出口限制(例如2022年对小麦和面粉实行配额)。交易前请查阅农业部现行命令。
- 哈萨克斯坦粮食合同公司为出口商部分补偿运输费用:2026年预算安排300亿坚戈。该计划已延长至2026—2027年度。